《體育服務認證管理辦法》將從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瀏覽:2906 作者:維權網 評論:0 發布日期:2006-3-11 22:41:20
《辦法》以廣大群眾日益增長的體育需求為出發點,以提高體育服務質量和保障安全為目的,通過建立以提高服務質量為主要內容的體育服務認證制度,達到規范體育服務質量,確保體育服務安全,創造一個體育服務業健康和諧的發展環境,有效排除各種安全隱患,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的目的。
《辦法》規定,體育服務認證是指由符合法定條件的認證機構證明體育場所、體育活動的組織與推廣等服務符合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要求的合格評定活動。國家實行統一的體育服務認證制度,統一性體現在全國體育服務認證工作,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體育總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協作,共同實施;體育服務認證采用統一的認證標準、技術規范和認證程序,執行統一的認證收費標準,使用統一的認證標志和認證標牌;國家認監委會同國家體育總局制定體育服務認證規則。體育服務認證規則由國家認監委發布,認證機構具體實施。另外,《辦法》對體育服務認證機構的設立和職責、認證從業人員的資質要求、體育服務認證的實施程序和監督管理、體育服務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管理等方面的內容都做出了明確規定。
據了解,體育服務認證的依據主要是體育服務國家標準,是依據國際奧林匹克運動競賽規則和各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的體育競賽規則,并結合我國體育健身和競技體育的實際情況制定的。通過體育服務認證,可以使體育服務場所和體育活動能夠滿足不同等級的體育服務標準,從而承擔不同等級的競技和健身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