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總局: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項目應加強監督
瀏覽:2477 作者:維權網 評論:0 發布日期:2006-7-17 19:40:51
國家環保總局7月16日叫停無序開發的小水電建設項目。就此,國家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指出,小水電開發規劃和建設項目凡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要公開有關開發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信息,以便于公眾和社會監督。
對無序開發的小水電項目,國家環保總局明確表示,編制或修改小水電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必須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開發規劃,規劃審批機關將不予審批;未列入規劃的小水電建設項目,以及未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的規劃中的小水電建設項目,環保部門不予審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發展改革部門不予審批或核準,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國家環保總局公開了小水電開發的原則:對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的地區,可對小水電資源進行重點開發;對部分生態脆弱地區和重要生態功能區,要根據功能定位,對小水電資源實行限制開發;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及其他具有特殊保護價值的地區,原則上禁止開發小水電資源。
對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小水電開發規劃和建設項目,國家環保總局表示,將擴大公眾參與,強化社會監督。國家環保總局要求,規劃編制機構和建設單位應當在報批開發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前,公開有關開發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信息,收集公眾反饋意見,并對意見采納情況進行說明。
對無序開發的小水電項目,國家環保總局明確表示,編制或修改小水電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必須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開發規劃,規劃審批機關將不予審批;未列入規劃的小水電建設項目,以及未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的規劃中的小水電建設項目,環保部門不予審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發展改革部門不予審批或核準,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國家環保總局公開了小水電開發的原則:對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的地區,可對小水電資源進行重點開發;對部分生態脆弱地區和重要生態功能區,要根據功能定位,對小水電資源實行限制開發;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及其他具有特殊保護價值的地區,原則上禁止開發小水電資源。
對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小水電開發規劃和建設項目,國家環保總局表示,將擴大公眾參與,強化社會監督。國家環保總局要求,規劃編制機構和建設單位應當在報批開發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前,公開有關開發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信息,收集公眾反饋意見,并對意見采納情況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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