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昨日發布摩托車乘員頭盔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
瀏覽:3287 作者:維權網 評論:0 發布日期:2006-3-11 22:18:29
摩托車乘員頭盔是重要的交通安全防護用品,其主要功能是當摩托車發生碰撞事故時能有效地保護司乘人員頭部,減輕激烈碰撞時帶來的強大沖擊力或防止尖銳物體直接刺入頭部。
為保障廣大摩托車駕乘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摩托車乘員頭盔行業的健康發展,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摩托車乘員頭盔產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河北、浙江、廣東、福建等5個省、直轄市30家企業生產的30種產品,合格24種,產品抽樣合格率為80%。
本次抽查結果表明:一是連續對摩托車乘員頭盔進行的國家監督抽查,促進企業提高了產品質量意識,加強了質量管理;二是大中型企業產品質量保持較高水平,本次抽查的產品抽樣合格率為100%;三是小型企業產品質量仍存在問題,產品抽樣合格率為64.7%。
本次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
一是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差。該指標是衡量頭盔安全性能的重要指標。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全盔加速度峰值≤300g且殼體不得破裂。本次抽查中有少數產品該項不合格。其中吸收碰撞能量性能最差的峰值為500g。這樣的頭盔在使用中殼體易破裂,起不到防護作用。
二是耐穿透性能不合格。耐穿透性能是考核頭盔在強大沖擊碰撞時,抵抗尖銳物體穿透頭盔時對乘員頭部造成嚴重傷害的能力指標。本次抽查中有少數產品該項不合格,其中有2種產品在檢測過程中分別出現了殼體破碎、破裂的現象。
三是護目鏡不合格。護目鏡是摩托車乘員行駛中用于觀察,具有保護眼睛和面部的防護部件。本次抽查中有少數產品該項不合格,主要是抗撞擊性差。這樣的產品在發生事故時,鏡片容易出現破損,劃傷面部。
四是佩帶裝置強度不合格。頭盔的佩帶裝置是固定在乘員頭部、防止在事故發生時脫離頭部的系緊裝置。本次抽查中有少數產品搭扣斷裂或滑脫,起不到固定作用。
五是結構及規格尺寸超標。強制性國家標準《摩托車乘員頭盔》明確規定“系帶連接件外露部分不得超過殼體內外表面3mm!北敬纬椴橹杏猩贁诞a品該項不合格。超標最嚴重的系帶連接件外露部分為6.30mm,是標準規定值的2倍多。此連接件位置正處在摩托車乘員的太陽穴處,佩戴這樣的頭盔起不到安全保護作用。
針對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質量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將責成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本次抽查中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依法嚴肅處理、限期嚴格整改。同時,公布一批抽查中質量較好的產品及其生產企業,引導消費者選購。國家質檢總局將繼續對該類產品進行跟蹤抽查,促進摩托車乘員頭盔產品行業整體質量水平的提高,為消費者創造放心滿意的消費環境。
摩托車乘員頭盔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部分質量較好的產品及其企業名單
序號 |
企業名稱 |
商標 |
規格 |
型號 |
生產日期 |
1 |
佛山市南海永恒頭盔制造有限公司 |
永恒 |
大號 |
半盔 |
2005-08 |
2 |
佛山市南海新源頭盔有限公司 |
新穎 |
大號 |
全盔 |
2005-06 |
3 |
保定市公安頭盔廠 |
藍盾 |
大號 |
半盔 |
2005-04-08 |
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