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消費稅調整范圍將擴大實木地板被選
瀏覽:2229 作者:維權網 評論:0 發布日期:2006-3-26 19:59:50國家從4月1日起對消費稅稅目、稅率及相關政策進行調整的消息,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有關專家認為,消費稅調整范圍還將擴大。 對游艇、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等高檔消費品征收消費稅,提高大排量汽車的稅率,相對減少小排量車的稅收負擔,同時對已具有大眾消費特征的護膚護發品停止征收消費稅,表明了中央政府通過稅收手段,限制高消費行為的考慮。此外,擴大石油制品征稅范圍,對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征收消費稅,也表明了以稅收手段促進環境保護和節約資源的決心。 記者發現,像高檔住房、私人飛機、高檔家具等都未納入征稅范圍。對此,國家信息中心發展研究部戰略規劃處處長高輝清博士認為,這次調整尚未到位。他表示,這次調整只是一次階段性調整,國家下一步應該會擇機進一步調整,“對已有的稅目沒有到位的,重新調整到位;對過去未調整,調整范圍會逐步擴大。” 高輝清認為,此次調整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對高能耗或資源型行業提高稅收,比如一次性筷子;鼓勵高能耗行業中低耗能產品的發展,比如汽車行業中的小排量車稅收降低。 “這一政策的邏輯很簡單。目前國家鼓勵發展循環經濟和節約型經濟,所以政策的導向就是鼓勵低耗能低污染產業,同時抑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高輝清表示,這一調整,將會改變消費者的消費觀念,從而使產業結構發生變化。可預測的是,高耗能產業受到抑制,從而促進新的行業如服務業的發展。并且,規模效益比較高的產業將獲得好的發展,效益不好的小企業可能被淘汰,這有利于產業集群。 高輝清認為,消費稅的調整,也體現了國家通過稅收杠桿來調節收入分配的不公平。近幾年來,社會各界對富人少納稅多有詬病。很多私營老板,由于不領取工資,國家很難對之征稅。這次通過對游艇等奢侈品征稅,是對高收入階層稅收的一種補充,“使稅收功能得到更公平的體現”。 有網友表現出擔心:1990年美國對游艇、私人飛機等高檔消費品征收奢侈品稅后,實際效果出乎意料,很多企業和產業工人對之進行抵觸。原因是減少了就業機會,降低高消費產業鏈上的工資,最后導致窮人吃虧。 那么,我國會否出現類似情況?高輝清認為可能性不大。他的理由是,奢侈品消費這一塊,主要消費者是高收入階層,他們的比例并不大。即使稅收提高,也不會造成太大影響。因為奢侈品往往漫天要價,在這里價格彈性機制失靈。消費者因為價格稍微上升受到的影響不大。 昨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消費稅調整細則。 我國消費稅稅目稅率調整細則 一、新增稅目 (一)新增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稅目。適用稅率分別為: 1、高爾夫球及球具稅率為10%; 2、高檔手表稅率為20%; 3、游艇稅率為10%; 4、木制一次性筷子稅率為5%; 5、實木地板稅率為5%。 (二)取消汽油、柴油稅目,增列成品油稅目。汽油、柴油改為成品油稅目下的子目(稅率不變)。另外新增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個子目,適用稅率(單位稅額)分別為: 1、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單位稅額為0.2元/升; 2、燃料油、航空煤油,單位稅額為0.1元/升。 二、取消稅目 取消護膚護發品稅目,將原屬于護膚護發品征稅范圍的高檔護膚類化妝品列入化妝品稅目。 三、調整稅目稅率 (一)調整小汽車稅目稅率。取消小汽車稅目下的小轎車、越野車、小客車子目。在小汽車稅目下分設乘用車、中輕型商用客車子目。適用稅率分別為: 1、乘用車: (1)排量在1.5升(含)以下的,稅率為3%; (2)排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稅率為5%; (3)排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稅率為9%; (4)排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稅率為12%; (5)排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稅率為15%; (6)排量在4.0升以上的,稅率為20%。 2、中輕型商用客車,稅率為5%。 (二)調整摩托車稅率。 將摩托車稅率改為按排量分檔設置: 1、排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稅率為3%; 2、排量在250毫升以上的,稅率為10%。 (三)調整汽車輪胎稅率。 將汽車輪胎10%的稅率下調到3%。 (四)調整白酒稅率。 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比例稅率統一為20%。定額稅率為0.5元/斤或0.5元/500毫升。從量定額稅的計量單位按實際銷售商品重量確定,如果實際銷售商品是按體積標注計量單位的,應按500毫升為1斤換算,不得按酒度折算。 四、減稅免稅 (一)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燃料油暫按應納稅額的30%征收消費稅;航空煤油暫緩征收消費稅。 (二)子午線輪胎免征消費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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