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信息監管辦法明起施行
瀏覽:2431 作者:維權網 評論:0 發布日期:2008-4-30 14:01:27
《中國證監會證券期貨監督管理信息公開辦法》日前發布 ,從5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規定,中國證監會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可依據市場實際情況和審慎原則,在職責范圍內予以澄清。
《辦法》全文共18條,主要內容包括證監會監管信息公開的立法依據及主管部門、主動公開監管信息的范圍和方式、依申請公開監管信息的基本程序 、監督保障機制及法律責任等。
為滿足市場參與者和公民、其他機構對監管信息的普遍性需求,《辦法》規定了證監會主動公開監管信息的范圍,主要包括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機構設置和工作 職責;證券期貨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市場發展規劃和發展報告;納入國家統計指標體系的統計信息;行政許可事項及核準結果;證監會批準的證券期貨經營 機構和證券服務機構名錄;證券期貨交易所上市品種及自律性機構規則等非行政性許可項目的批準和備案結果;對違法違規者的市場禁入及行政處罰決定等。
《辦法》還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申請 獲取相關監管信息做出了規定。為保證《辦法》的順利實施,切實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辦法》還規定了信息公開的監督考核和保障機制。
依據規定,主動公開的監管信息通過證監會公告、新聞發布、統計年鑒、法律 法規匯編、互聯網等方式統一對外發布。證監會辦公廳將負責編寫中國證監會監管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并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
據了解,作為市場監管機構 ,中國證監會在督促上市公司等有關市場主體全面、及時、準確地披露信息的同時,一直以來非常重視監管信息公開工作,對于在履行監管職能過程 中形成的有關信息及時通過證監會互聯網站、新聞發布、證監會公告等途徑向市場發布。《辦法》發布實施后,證監會的信息公開工作將有法可依,有規可循,各項工作將更加規范、透明、高效。(記者 于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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