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族區域自治地區覆蓋60%以上國土
瀏覽:1490 作者:維權網 評論:0 發布日期:2007-4-30 9:01:471947年5月1日,中國第一個省級民族區域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宣布成立。此后,民族區域自治作為中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和基本制度,成功實施至今。
據國家民委政策法規司司長毛公寧介紹,中國的民族自治地方分為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三級。一個民族可以建立一個或同時建立幾個自治地方,也可以和別的民族聯合建立民族自治地方。雜散居地區為便于從民族特點出發扶持其發展,還可以建立民族鄉。
中國少數民族人數占全國總人口的6%。到目前為止,中國共成立了155個民族自治地方,即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20個自治縣。同時還建立了1500多個民族鄉。全國55個少數民族,已有44個少數民族實行了區域自治,自治地方占國土總面積的64%,實行自治的民族人口已占全國少數民族人口的78%。
據初步核算,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5個自治區和云南、貴州、青海3個多民族省去年生產總值突破2萬億元,達到20518億元,比上年增長13.5%。
據內蒙古自治區提供的數字,2006年全區國內生產總值達4790億元,是60年前自治區成立之初的892倍多,位居全國第17位!笆濉逼陂g,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增加值達到2000億元,占地區生產總值的41.67%。
毛公寧說,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推行,進一步鞏固了中國的統一和邊防的穩固,增強了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同時,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實行,有效地保障了少數民族人民平等的民主權利、自主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和平等參與國家管理的權利,使少數民族真正實現了當家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