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召開會議,正式啟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的立法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財經委副主任委員賈志杰、國家質檢總局黨組書記李傳卿出席會議并講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財經委副主任委員聞世震主持會議。
據悉,從2000年開始,連續7年每年都有一批全國人大代表提出加快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議案,共計31件,涉及近千人次。為此,國務院于2003年3月11日頒布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進展。但是,目前這部條例仍不能滿足工作和發展的實際需要,經過全國人大代表持續不斷地提案呼吁,特種設備安全立法工作引起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的高度重視,并特別批準將此項法律作為十屆全國人大計劃外立法項目予以立項和啟動。
賈志杰指出,從特種設備安全現狀來看,雖然安全狀況得到明顯改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但是伴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特種設備數量大、分布廣,增幅很快,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水平總體仍然不高,與世界發達國家相比,特種設備事故率仍在高位徘徊,安全形勢依然嚴峻,需要通過制定專門法律,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從經濟建設角度看,近幾年電力、煉化等行業發展很快,對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建立一部對特種設備安全實施有效監控的法律。從對外開放角度看,中國特種設備出口逐年增加,需要建立與國際接軌的特種設備安全法律,學習、借鑒國外先進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經驗,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并合理構建技術性貿易措施。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法》十分必要,各有關方面要互相配合,克難奮進,確保圓滿完成立法任務。
聞世震指出,目前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法》的時機已經成熟。他要求各工作小組的同志們,要站在構建和諧社會、確保安全發展的高度,從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維護國家大局的層次上出發,認真負責,同心協力,密切配合,加強聯系;要制定出科學的、有前瞻性的法律;同時,要面對現實,正視困難,堅定信心,知難而進,按期完成立法任務。
李傳卿在會上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和立法工作組的有關人員介紹了當前全國特種設備安全的基本情況,闡述了質檢系統近幾年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方面的主要措施和體會,分析了當前特種設備安全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法律體系尚不健全,現行的法規體系缺少法律支撐,在目前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用工制度深刻變化的新形勢下,已不能完全和有效地適應安全生產和經濟社會的發展,不能適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保障以及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二是安全監管制度不夠完善;三是安全監察工作機制尚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四是安全責任,特別是企業的主體責任不落實、不到位的情況不同程度存在。上述問題有待于從法律上進一步加強和改進。
為此,李傳卿提出以下立法建議:一是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原則;二是依法進一步加強各級政府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三是依法落實企業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四是依法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體制;五是依法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和對用戶、消費者的保護力度;六是依法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七是依法加大特種設備安全投入力度;八是在法律中體現加強對特種設備行政執法的制約和監督。
建設部、發改委、商務部、財政部、質檢總局、安全監管總局等有關部門的領導和負責人,以及一批經濟、法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領域的專家出席了會議。
據了解,為加快立法進程,全國人大財經委專門成立了3個工作小組。領導小組負責重大問題決策,顧問小組負責有關事項咨詢,起草小組負責草案編寫,并計劃在2007年底前完成立法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