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報:壟斷擠壓公平創富
瀏覽:1575 作者:維權網 評論:0 發布日期:2006-12-11 8:51:33
“潑冷水”、“澆熱水”、“榨油水”,伴隨著諸多普通中小企業遭受的“禮遇”,大量小企業和個體戶倒閉、掙扎,而壟斷企業則利潤、福利蒸蒸日上。
近年來公眾對壟斷部門的關注,往往還停留在“福利腐敗”等分配制度層面上,而對他們在源頭層面上擠占公平創富途徑,導致“起跑線”不平衡的現象卻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與占據行政壟斷有利地位的大型國企相比,讓我們來看看更多普通中小企業遭受的“禮遇”吧。
一是“潑冷水”。去年美國哈佛大學、耶魯大學和世界銀行的4位教授對85個國家和地區的創業環境作了系統調查,結果表明,從注冊一家公司到開業平均所必經的審批步驟數,加拿大最少,只需兩天,中國內地則需要走過7道關,需111天。美國、英國、加拿大的注冊審批費用不到其人均年薪的1%,而在中國內地,各種審批費用占據了人均年薪的11%。興沖沖的投資熱情,卻分明是“熱臉貼上了冷屁股”,“制度性冷漠”給了他們當頭一棒!
二是“澆熱水”。資料顯示,國內中小企業創業準入門檻都比較高,甚至像擦皮鞋這樣的勞動型創業在國外不需要登記注冊,而在國內必須注冊,否則就是非法經營。在繳納了稅費之后,中小企業不但難以得到相應的服務,往往還會遭遇意料之外的成本和障礙。據一位知情者透露,每年北京有大量與中小企業相關的創業基金和項目基金,但由于基層執行力度不夠,往往到不了真正的創業者手中。更讓人吃驚的是,就在中小企業因資金緊缺“卡脖子”的同時,國家提供的創業無抵押小額貸款,在北京市一個區5年來只放了不到10筆。有多少中小企業,要么被剛進門檻時的“熱水燙死”,要么是在嗷嗷待哺中“無水渴死”呢?
三是“榨油水”。政府各部門的收費、罰款不勝枚舉,什么工商管理費、市場管理費、年檢費和質量檢驗費等等,“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導致很多個體戶和企業不堪重負。
一邊是大量小企業和個體戶倒閉、掙扎;一邊是壟斷企業利潤、福利蒸蒸日上。“壟斷猛于虎”,它不僅僅讓曾經“先富起來”的一部分人更富,而且他們排斥競爭,通過無情擠占原本就不寬裕的市場資源,享受著更多的政策、資金、資源優勢,在“暢快地喝水”的同時,卻使原本就勢單力孤的中小企業不得不面臨“四面楚歌”的悲劇境地,要么黯然離去,要么只有“烏江自刎”。
還有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是,這種權力壟斷更進一步導致了就業市場的雪上加霜。一方面某些政府部門為了短期經濟效益,維持甚至強化某些企業的壟斷地位,而禁止民營企業進入,另一方面,那些所謂不能實現地方政府政績最大化的部門,比如民營企業、普通服務業,就受到有意無意的抑制。其結果就是,能夠創造就業崗位的部門投資遠遠低于那些排斥勞動力的部門。盡管近年來,投資屢屢過熱,但其所創造的就業崗位卻沒有多少增長。
個體戶沉浮記(相關鏈接)
第一階段
新中國成立初期,全國非農業個體勞動者約有1000萬人。
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規定:國家依靠法律保護個體手工業者和其他非農業個體勞動者的生產資料所有權,國家指導和幫助個體手工業者和其他非農業個體勞動者改善經營,并且鼓勵他們根據自愿的原則組織生產合作和供銷合作。
第二階段
“文革”以后到1989年,個體戶進入一個轉折期。
1980年8月,中央宣布:“鼓勵和扶持個體經濟適當發展,一切守法的個體勞動者應當受到社會的尊重。”個體勞動者的合法地位在新一個10年伊始得到正式承認。
1982年,憲法第十一條規定:“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城鄉勞動者個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1988年4月,第七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憲法第十一條增加了如下內容:“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
第三階段
上世紀90年代以后,中國的非公有制經濟在社會和法律上的地位不斷得到提高。
1997年,中共十五大報告提出,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
1999年,憲法修正案第十六條指出:“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四階段
進入21世紀,我國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在世界上的經濟地位日益重要,個體經濟依然扮演著重要作用。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指出,根據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要求,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
2005年2月,國務院發布了《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指出積極發展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
近年來公眾對壟斷部門的關注,往往還停留在“福利腐敗”等分配制度層面上,而對他們在源頭層面上擠占公平創富途徑,導致“起跑線”不平衡的現象卻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與占據行政壟斷有利地位的大型國企相比,讓我們來看看更多普通中小企業遭受的“禮遇”吧。
一是“潑冷水”。去年美國哈佛大學、耶魯大學和世界銀行的4位教授對85個國家和地區的創業環境作了系統調查,結果表明,從注冊一家公司到開業平均所必經的審批步驟數,加拿大最少,只需兩天,中國內地則需要走過7道關,需111天。美國、英國、加拿大的注冊審批費用不到其人均年薪的1%,而在中國內地,各種審批費用占據了人均年薪的11%。興沖沖的投資熱情,卻分明是“熱臉貼上了冷屁股”,“制度性冷漠”給了他們當頭一棒!
二是“澆熱水”。資料顯示,國內中小企業創業準入門檻都比較高,甚至像擦皮鞋這樣的勞動型創業在國外不需要登記注冊,而在國內必須注冊,否則就是非法經營。在繳納了稅費之后,中小企業不但難以得到相應的服務,往往還會遭遇意料之外的成本和障礙。據一位知情者透露,每年北京有大量與中小企業相關的創業基金和項目基金,但由于基層執行力度不夠,往往到不了真正的創業者手中。更讓人吃驚的是,就在中小企業因資金緊缺“卡脖子”的同時,國家提供的創業無抵押小額貸款,在北京市一個區5年來只放了不到10筆。有多少中小企業,要么被剛進門檻時的“熱水燙死”,要么是在嗷嗷待哺中“無水渴死”呢?
三是“榨油水”。政府各部門的收費、罰款不勝枚舉,什么工商管理費、市場管理費、年檢費和質量檢驗費等等,“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導致很多個體戶和企業不堪重負。
一邊是大量小企業和個體戶倒閉、掙扎;一邊是壟斷企業利潤、福利蒸蒸日上。“壟斷猛于虎”,它不僅僅讓曾經“先富起來”的一部分人更富,而且他們排斥競爭,通過無情擠占原本就不寬裕的市場資源,享受著更多的政策、資金、資源優勢,在“暢快地喝水”的同時,卻使原本就勢單力孤的中小企業不得不面臨“四面楚歌”的悲劇境地,要么黯然離去,要么只有“烏江自刎”。
還有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是,這種權力壟斷更進一步導致了就業市場的雪上加霜。一方面某些政府部門為了短期經濟效益,維持甚至強化某些企業的壟斷地位,而禁止民營企業進入,另一方面,那些所謂不能實現地方政府政績最大化的部門,比如民營企業、普通服務業,就受到有意無意的抑制。其結果就是,能夠創造就業崗位的部門投資遠遠低于那些排斥勞動力的部門。盡管近年來,投資屢屢過熱,但其所創造的就業崗位卻沒有多少增長。
個體戶沉浮記(相關鏈接)
第一階段
新中國成立初期,全國非農業個體勞動者約有1000萬人。
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規定:國家依靠法律保護個體手工業者和其他非農業個體勞動者的生產資料所有權,國家指導和幫助個體手工業者和其他非農業個體勞動者改善經營,并且鼓勵他們根據自愿的原則組織生產合作和供銷合作。
第二階段
“文革”以后到1989年,個體戶進入一個轉折期。
1980年8月,中央宣布:“鼓勵和扶持個體經濟適當發展,一切守法的個體勞動者應當受到社會的尊重。”個體勞動者的合法地位在新一個10年伊始得到正式承認。
1982年,憲法第十一條規定:“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城鄉勞動者個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1988年4月,第七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憲法第十一條增加了如下內容:“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
第三階段
上世紀90年代以后,中國的非公有制經濟在社會和法律上的地位不斷得到提高。
1997年,中共十五大報告提出,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
1999年,憲法修正案第十六條指出:“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四階段
進入21世紀,我國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在世界上的經濟地位日益重要,個體經濟依然扮演著重要作用。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指出,根據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要求,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
2005年2月,國務院發布了《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指出積極發展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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