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項內容禁上醫療廣告
瀏覽:1564 作者:維權網 評論:0 發布日期:2006-11-28 8:30:15
■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疾病名稱、藥物的
■保證治愈或者隱含保證治愈的
■宣傳治愈率、有效率等診療效果的
■淫穢、迷信、荒誕的
■貶低他人的
■利用患者、衛生技術人員、醫學教育科研機構及人員以及其他社會社團、組織的名義、形象作證明的
■使用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名義的
■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本報北京11月27日訊 “看某某病,去某某醫院”等用語將不得在醫療廣告中再出現。今天,國家工商總局、衛生部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重新修訂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新《辦法》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明確規定了8項醫療廣告中禁止涉及的內容(如上)。
按照新規定,疾病名稱今后將被禁止刊發,類似“某研究院專家鄭重推薦本藥”、“我患某病多年,用了某廠的某藥之后很快康復了”等如今在各類媒體上常見的宣傳手段,都將被禁止。
新《辦法》明確規定,醫療廣告實行發布前審查制度,并規定須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對廣告內容進行成品審查,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后方可發布,這區別于過去只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的規定。今后醫療機構可以刊發的廣告,僅限于醫療機構第一名稱、醫療機構地址、所有制形式、醫療機構類別、診療科目、床位數、接診時間以及聯系電話等8項內容。此外,不得以內部科室名義發布醫療廣告,非醫療機構則不得發布醫療廣告。
新《辦法》規定,禁止利用新聞形式、醫療資訊服務類專題節(欄)目發布或變相發布醫療廣告,并加大了對嚴重違法醫療廣告的處罰力度。對發布嚴重違法廣告的廣告主和廣告經營單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對其罰款的同時可以并處暫停發布醫療廣告、直至取消廣告經營單位的醫療廣告經營和發布資格的處罰。衛生行政部門和中醫藥管理部門可以責令醫療機構停業整頓、吊銷有關診療科目,直至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國家工商總局透露,由十一部委廣告專項整治部際聯席會議聯合制定的《違法廣告公告制度》也將于近日開始實施。該制度將通過設置嚴重違法廣告聯合公告等方式,提醒消費者避免上當受騙。其中,針對普通消費者的違法廣告提示最為引人關注。以往的公告往往只提到醫療單位名稱,而對于發布廣告的媒體、廣告代理商以及具體的廣告文本都避而不談。而且,以往的披露在時效上常常滯后,無法有效保障消費者利益。即將實施的違法醫療廣告提示將不僅及時披露全面相關信息,而且會對該廣告給予點評,指出其虛假所在。
近年來,我國醫療廣告增長快速。去年全國醫療廣告經營額達76億元,在商品類別廣告經營額中居第六位。但醫療廣告中虛假、違法宣傳的問題日益突出,成為廣告市場一大頑疾。經過多家部門采取有力措施,廣告市場整體有所好轉,但違法廣告在一些地區一些媒體仍然大量存在甚至出現反彈。
(許志峰 喬金亮)
《人民日報》 ( 2006-11-28 第11版 )
■保證治愈或者隱含保證治愈的
■宣傳治愈率、有效率等診療效果的
■淫穢、迷信、荒誕的
■貶低他人的
■利用患者、衛生技術人員、醫學教育科研機構及人員以及其他社會社團、組織的名義、形象作證明的
■使用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名義的
■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本報北京11月27日訊 “看某某病,去某某醫院”等用語將不得在醫療廣告中再出現。今天,國家工商總局、衛生部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重新修訂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新《辦法》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明確規定了8項醫療廣告中禁止涉及的內容(如上)。
按照新規定,疾病名稱今后將被禁止刊發,類似“某研究院專家鄭重推薦本藥”、“我患某病多年,用了某廠的某藥之后很快康復了”等如今在各類媒體上常見的宣傳手段,都將被禁止。
新《辦法》明確規定,醫療廣告實行發布前審查制度,并規定須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對廣告內容進行成品審查,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后方可發布,這區別于過去只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的規定。今后醫療機構可以刊發的廣告,僅限于醫療機構第一名稱、醫療機構地址、所有制形式、醫療機構類別、診療科目、床位數、接診時間以及聯系電話等8項內容。此外,不得以內部科室名義發布醫療廣告,非醫療機構則不得發布醫療廣告。
新《辦法》規定,禁止利用新聞形式、醫療資訊服務類專題節(欄)目發布或變相發布醫療廣告,并加大了對嚴重違法醫療廣告的處罰力度。對發布嚴重違法廣告的廣告主和廣告經營單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對其罰款的同時可以并處暫停發布醫療廣告、直至取消廣告經營單位的醫療廣告經營和發布資格的處罰。衛生行政部門和中醫藥管理部門可以責令醫療機構停業整頓、吊銷有關診療科目,直至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國家工商總局透露,由十一部委廣告專項整治部際聯席會議聯合制定的《違法廣告公告制度》也將于近日開始實施。該制度將通過設置嚴重違法廣告聯合公告等方式,提醒消費者避免上當受騙。其中,針對普通消費者的違法廣告提示最為引人關注。以往的公告往往只提到醫療單位名稱,而對于發布廣告的媒體、廣告代理商以及具體的廣告文本都避而不談。而且,以往的披露在時效上常常滯后,無法有效保障消費者利益。即將實施的違法醫療廣告提示將不僅及時披露全面相關信息,而且會對該廣告給予點評,指出其虛假所在。
近年來,我國醫療廣告增長快速。去年全國醫療廣告經營額達76億元,在商品類別廣告經營額中居第六位。但醫療廣告中虛假、違法宣傳的問題日益突出,成為廣告市場一大頑疾。經過多家部門采取有力措施,廣告市場整體有所好轉,但違法廣告在一些地區一些媒體仍然大量存在甚至出現反彈。
(許志峰 喬金亮)
《人民日報》 ( 2006-11-28 第1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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