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地方政府真的不缺錢了嗎?
瀏覽:2396 作者:維權網 評論:0 發布日期:2006-11-2 18:47:59
日前《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了北京大學平新喬教授一個報告的主要觀點,報告提出,地方財力(地方政府規模)無論從絕對量還是從相對量上都大大膨脹了,地方政府總體說來沒有“哭窮”的理由;認為“講地方政府事權與財權不對稱,還努力要中央多轉移一些資源給地方,還強調地方政府財權不夠,這至少是超越了客觀可行性”。
筆者對此報告的數據不表懷疑,但認為報告得出的結論值得商榷。
支持該報告結論的理由基于兩個事實,一是由于存在大量的預算外收入和小金庫,地方政府在財政資源配置的格局中并不處于“弱勢”,沒有“哭窮”的理由。二是,地方政府的財政資金“好鋼沒用刀刃上”,大量的預算外收入被用于行政開銷,并沒有滿足公共教育、醫療、社保等公共產品的建設。固然,這兩種情況在現實中確實存在,但是這些情況出現的根源正是目前亟待規范的政府間的財政關系,我們不能顛倒因果,反而推出了地方財力充足的結論。
改革開放以后,如何規范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關系,政府做了多次探索。其中,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是最為重要的一次,其基本框架沿用到現在。當時的改革背景是,1980年的放權讓利和1988年的財政大包干體制,使得國家財力分散、兩個比重過低,中央政府對于通貨膨脹和地區間日趨嚴重的分割與相互封鎖等情況,缺乏宏觀調控經驗。所以,中央通過分稅制改革以及后來的企業所得稅劃分,集中了稅收收入增量的大部分,并通過教育、醫療和住房等公共產品的市場化改革,以及“只提政策不給錢”的公共職能下放,減輕了中央財政的包袱。
從當時來看,這無疑符合效率優先的要求。相對應的是,地方政府、主要是省以下各級政府困難了,它們也有發展地方經濟的要求。拿不到稅收收入的增量部分,它們轉而尋求預算外收入。這就造成了上個世紀末我們“一稅輕、二稅重、雜七雜八無底洞”的局面。前些年,中央政府下大力氣整治了亂收費的現象,并取消了農業稅。可是,打著“經營城市”旗號賣土地的熱潮在全國各地出現。對此,中央近年來不斷收緊土地的審批權限,嚴厲查處了多起開發圈地大案要案。可見,這種中央與地方間對于財權關系的調整,從來就沒有停止過。
一波剛平,一波又起的原因在哪里呢?顯然,是由于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關系沒有得到規范,才會出現地方政府的種種“出軌”現象。我們不能因為地方政府獲得了臨時性的預算外收入,就認為它們財力充沛,就可以高枕無憂了。中央政府不是消防隊,如果不能繼續深化政府間財政關系的改革,諸如此類的“火”就會防不勝防。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過去12年了,期間我們對財政體制修修補補的變革沒有間斷過,但是,而今國內的經濟和社會形勢發生了較大變化,約束條件變了,我們的管理體制就需要變,否則將無法滿足我們重視社會公平、建設和諧社會的新要求。
當前,中國地方財政的最大問題在于縱向的不均等和橫向的不均等。所謂縱向的不均等,就是一些縣鄉鎮的日子比較困難。特別是省以下的轉移支付制度沒有規范起來,隨意性較大,導致“吃截留、跑部進錢”的情況難以杜絕;橫向的不平等,在于中國地域遼闊,區域間發展水平懸殊,財力水平總體呈現出東高西低、南重北輕的局面。對此,中央已經采取了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和“省對縣”的試點,轉移支付從1994年的497億元增長到2005年的7330億元。但是,如何落實十一五規劃建議所提出的“合理界定各級政府的事權,建立健全與事權相匹配的財稅體制”,仍是需要解決的課題。
筆者對此報告的數據不表懷疑,但認為報告得出的結論值得商榷。
支持該報告結論的理由基于兩個事實,一是由于存在大量的預算外收入和小金庫,地方政府在財政資源配置的格局中并不處于“弱勢”,沒有“哭窮”的理由。二是,地方政府的財政資金“好鋼沒用刀刃上”,大量的預算外收入被用于行政開銷,并沒有滿足公共教育、醫療、社保等公共產品的建設。固然,這兩種情況在現實中確實存在,但是這些情況出現的根源正是目前亟待規范的政府間的財政關系,我們不能顛倒因果,反而推出了地方財力充足的結論。
改革開放以后,如何規范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關系,政府做了多次探索。其中,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是最為重要的一次,其基本框架沿用到現在。當時的改革背景是,1980年的放權讓利和1988年的財政大包干體制,使得國家財力分散、兩個比重過低,中央政府對于通貨膨脹和地區間日趨嚴重的分割與相互封鎖等情況,缺乏宏觀調控經驗。所以,中央通過分稅制改革以及后來的企業所得稅劃分,集中了稅收收入增量的大部分,并通過教育、醫療和住房等公共產品的市場化改革,以及“只提政策不給錢”的公共職能下放,減輕了中央財政的包袱。
從當時來看,這無疑符合效率優先的要求。相對應的是,地方政府、主要是省以下各級政府困難了,它們也有發展地方經濟的要求。拿不到稅收收入的增量部分,它們轉而尋求預算外收入。這就造成了上個世紀末我們“一稅輕、二稅重、雜七雜八無底洞”的局面。前些年,中央政府下大力氣整治了亂收費的現象,并取消了農業稅。可是,打著“經營城市”旗號賣土地的熱潮在全國各地出現。對此,中央近年來不斷收緊土地的審批權限,嚴厲查處了多起開發圈地大案要案。可見,這種中央與地方間對于財權關系的調整,從來就沒有停止過。
一波剛平,一波又起的原因在哪里呢?顯然,是由于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關系沒有得到規范,才會出現地方政府的種種“出軌”現象。我們不能因為地方政府獲得了臨時性的預算外收入,就認為它們財力充沛,就可以高枕無憂了。中央政府不是消防隊,如果不能繼續深化政府間財政關系的改革,諸如此類的“火”就會防不勝防。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過去12年了,期間我們對財政體制修修補補的變革沒有間斷過,但是,而今國內的經濟和社會形勢發生了較大變化,約束條件變了,我們的管理體制就需要變,否則將無法滿足我們重視社會公平、建設和諧社會的新要求。
當前,中國地方財政的最大問題在于縱向的不均等和橫向的不均等。所謂縱向的不均等,就是一些縣鄉鎮的日子比較困難。特別是省以下的轉移支付制度沒有規范起來,隨意性較大,導致“吃截留、跑部進錢”的情況難以杜絕;橫向的不平等,在于中國地域遼闊,區域間發展水平懸殊,財力水平總體呈現出東高西低、南重北輕的局面。對此,中央已經采取了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和“省對縣”的試點,轉移支付從1994年的497億元增長到2005年的7330億元。但是,如何落實十一五規劃建議所提出的“合理界定各級政府的事權,建立健全與事權相匹配的財稅體制”,仍是需要解決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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