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義務教育高收費調查:窮教育為了大城建
瀏覽:1591 作者:維權網 評論:0 發布日期:2007-1-12 13:36:25
2006年7月8日,崇海中學通過電腦派位招收首批初中學生1200名,所有學生均需上繳22800元“學費” 記者 宮靖 攝 >>>>更多圖片
22800元,是江蘇南通市民王新(化名)夫婦10年省吃儉用存得積蓄的絕大部分。
2006年7月9日,王新排在長長的隊伍中,將這筆錢繳給了“民辦”崇海中學,以此換來13歲的兒子未來3年的“優質”初中教育。
王新并不知道,她繳出這筆錢的最終用途之一,可能是償還南通市投資數億元興建的新區市政府大樓銀行貸款。
2006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條明確指出:義務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第二十二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公辦學校的性質。然而,記者調查證實,南通的義務教育現實與該法規明顯悖違。
崇海中學即是在新法實施前不久,由原公辦學校南通中學(下稱通中)和南通市一中(下稱一中)兩校初中部合并而成“民辦中學”。兩校初中部一直被當地人公認為全市最好的公辦初中。不僅如此,在該市下轄的多個縣(市)區內,數十所本地最優質的原公辦小學、初中在此前數年間改為“民辦”,其“學費”亦逐年上漲。
這些學校被當地政府和教育部門定性為“國有民辦”,原因是資產和教師均來自原公辦學校。據不完全計算,這些“國有民辦”學校每年為南通市教育事業創收數億元。這些錢最終彌補了當地財政對教育投入的不足。
《2006年南通統計年鑒》顯示,其財政教育支出為14.12億元,占當年GDP的比例為0.96%。這一比例距國家要求的4%差距遙遠,也明顯低于我國目前的平均水平2.5%。
“國有民辦”背后的萬元“擇校費”
至此,南通市義務教育階段最優質的公立教育資源,已大部分被改制為“國有民辦”學校,學生必須支付數千至數萬元的高昂擇校費(當地稱為學費)后才能入校。在重教成風的南通,此事頗受詬病。
在南通市崇川路9號院內,五六座淡紅色多層建筑中傳出朗朗讀書聲。崇海中學四個金色大字刻在大理石門柱上。
此處距市中心約8公里,道路上鮮有人行。這個看似冷清的地方,事實上卻是南通市基礎教育最熱點所在。
2006年5月,南通市政府第53次常委會以會議紀要形式同意興辦民辦中學崇海中學。兩個月后的7月8日,該校通過電腦派位招收首批初中學生1200名,所有學生均需上繳22800元“學費”。
截至記者采訪時,歷經數年“轉制”、基礎教育在全國具有“標桿效應”的南通市,其最好的兩所公辦中學(通中、一中)初中部已名存實亡,被合并成為民辦中學崇海中學。
通中、一中均為南通市百年名校———上世紀初由持“實業救國”主張的南通名人張騫開辦,解放后成為當地辦學質量最好的兩所公辦中學。通中人津津樂道的是,這里走出過17位院士,而一中的初中部辦學質量,在外界眼中與通中不相伯仲。
事實上,“民辦”崇海中學其1億元左右的固定資產性質為國有資產,分別由公辦的通中、一中各自負擔價值5000余萬元的資產(主要為銀行貸款)構成;同時,崇海中學68名教師全部由通中、一中派出,其身份仍是通中、一中初中部公辦教師。
2006年8月,南通市教育局在官方網站上對此校作了如下表述:“南通市崇海中學由通中、一中利用非財政性資金投資聯合舉辦。其辦學性質為國有民辦。”
就在崇海中學正式招生的9天前,即6月29日,我國新《義務教育法》被修訂通過。新法規定,政府和教育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公辦學校的性質”。然而,同在6月29日,南通市教育局發布的名為《南通市2006年民辦學歷教育學校年檢公示》顯示,該市海安縣海陵中學、啟東折桂中學、崇海中學等11所民辦學校,正式通過年度“審核檢查”。
經記者核實,此11所中學全部由原公辦學校“轉制”成立,資產和教師身份與崇海中學如出一轍。記者調查證實,像崇海中學這樣由原重點公辦中小學舉辦或轉制的“民辦學校”在南通市多達數十所。
12月6日,南通市教育局辦公室副主任張健向記者提供以下數字:2006年上半年全市共有民辦中學37所,經“清理”11所民辦中學合格,11所被“明令停辦”,其余15所被要求“整改”(經記者查實,多數整改學校2006年仍正常招生)。
南通市教育部門表示,民辦小學將是該市明年“清理”重點。據不完全統計,目前該市民辦小學數量不低于民辦中學。
2005年5月,央視《焦點訪談》曾對南通市“假民辦”予以曝光。南通市教育局長王炎斌在節目中承認,南通市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中,有接近20%變成了民辦學校。
記者據悉,這20%全部是該市市區及各地最好的中小學。除通中、一中初中部外,如省級重點中學啟東中學初中部,變身為折桂中學;南通市區最好的小學通師二附、一附皆有接近百年的校史,則分別舉辦了崇川小學和靜海小學。
至此,南通市義務教育階段最優質的公立教育資源,已大部分被改制為“國有民辦”學校,學生必須支付數千至數萬元的高昂擇校費(當地稱為學費)后才能入校。在重教成風的南通,此事頗受詬病。
南通“國有民辦”教育發展史
由于該法并未對民辦學校成立的關鍵之點“資產”與“教師”作出限定,“四獨立”遂成南通所謂“國有民辦”學校存在的法律依據。
南通市公立中小學變身“國有民辦”并非近年獨有,梳理該市民辦中小學近十年發展路徑,其最初動力始于地方政府基礎教育經費投入缺位。
1998年,百年名校通中的初中部開啟“民辦”之路,被組建為崇川中學。是次“改制”后的通中初中部,最大變化是可以獨立于義務教育體制之外,向外收取每生數千元的“擇校費”。
緊隨其后,一中初中部被組建為“民辦”靜海中學。而此前數年,兩校初中部只是每年級中劃出若干班級收取“贊助費”。
其時,兩校初中部“民辦”的一個具體背景是,教育部開始推行“國家級示范高中”,具體到江蘇省,則推出“星級高中”評選。參選的一個重要前提是剝離初中部。
通中、一中參與了“江蘇省四星級高中”評選,剝離后的兩校初中部在當時有兩條路,一是各自成為獨立的公辦初中,二是變為民辦。
兩校均選擇走“民辦”之路,對此,接受采訪的教師們分析,創星級高中需要花大筆基礎建設投入,這需要地方政府的財政支持。而地方財政為了減輕財政壓力,則同意將兩校初中部改制為“民辦”,所得學費收入用于星級高中的建設。
據了解,通中、一中分別改制為民辦崇川中學和靜海中學后,每年各自招生1200余人。據每年數千至2萬余元的“擇校費”標準,通中和一中每年可在“民校”身上收取多至2000余萬元款項。而如轉為公辦,根本不會有這筆收入。
此兩所學校即崇海中學前身。至今年7月崇海中學成立前,兩校除收取逐年走高的擇校費之外,其余各方面均與公立學校無異。
比如,校舍仍然使用原公立學校時期的校舍,教師仍為公立學校教師。甚至身為“民辦”崇川中學,財務方面與舉辦方通中是一本賬;靜海與一中同樣如此。此外,兩所民辦學校的校長,分別由通中、一中的校長兼任。
2002年,我國《民辦教育促進法》頒布實施,對公辦學校舉辦的民辦學校提出了“四獨立”的要求,即“應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與公辦學校相分離的校園和基本教育教學設施,實行獨立的財務會計制度,獨立招生,獨立頒發學業證書”。
由于該法并未對民辦學校成立的關鍵之點“資產”與“教師”作出限定,“四獨立”遂成南通所謂“國有民辦”學校存在的法律依據。
南通市教育局長王炎斌對外界堅持崇海中學等南通“國有民辦”學校是“真正的民辦學校”。其論據就是它們符合《民辦教育促進法》。崇海中學黨委書記趙如全接受記者受訪時持同樣說法,他認為自己所在的這所學校做到了“四獨立”。
但記者采訪到的部分教育界、經濟界人士并不認同這種性質認定。
全國政協委員、蘇州市副市長朱永新近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他個人的看法是只有真正民間出資、民間招聘教師的學校才能稱為民辦學校,目前許多地方的民辦學校是公辦學校舉辦的,雖然做到了“四獨立”,但本質上仍然是“假民辦”。
崇海中學的“四獨立”也受到的質疑。如學校的獨立財務,經核實財會人員并非由崇海中學自由選任,而與公辦學校一樣,由教育局委派,并參與全市各學校的會計輪流制度。
此外,崇海中學目前的法人代表是通中原副校長姚侃,現年63歲。據了解,學校的管理層安排是在南通市教育局的協調下,校長由舉辦方之一南通中學選派,黨委書記則由南通市一中選派。姚侃系“退休后返聘”,被派任校長。
在這位校長之上,南通市教育局專門成立了崇海中學協調管理委員會,協管會成員由教育局長、分管副局、職教處(有民辦教育管理職能)負責人、南通中學和南通市一中校長等組成。
“一個企業,由國家出錢投資,職工身份是國有企業職工,你對外卻說你是民營企業?國有民辦學校,從產權角度是講不通的。”江蘇南京一位對企業產權多有研究的經濟學教授說。
“假民辦”四弊
2004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蘇州市分管教育的副市長朱永新拋出轟動全國的提案———《停止名校辦民校》。在提案中,這位教育副市長痛陳“假民辦”四弊。記者采訪時發現,此“四弊”在南通市尤為突出。
在許多教育界人士眼中,南通所謂“國有民辦”學校曾被稱為“名校辦民校”、“校中校”,此現象產生于上世紀90年代后期,此后在全國蔚然成風。
2002年,教育部開始關注“假民辦”現象,教基(2002)一號文件第二條指出:“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較高,社會聲譽較好的公辦中小學和幼兒園是長期積累形成的公共教育資源,不得改為民辦或以改制為名實行高收費。 ”
而“假民辦”學校在緩減地方財政壓力的同時,弊端漸顯。
2004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蘇州市分管教育的副市長朱永新拋出轟動全國的提案———《停止名校辦民校》。在提案中,這位教育副市長痛陳“假民辦”四弊。記者采訪時發現,此“四弊”在南通市尤為突出。
朱永新提出的“假民辦”第一弊是“使義務教育大打折扣”。以南通市區為例,最好的小學是“民辦”的,為通師二附和一附舉辦的崇川小學和靜海小學;最好的初中是“民辦”的崇海中學和濠河中學。
“名校的優質師資是由國家培養出來的,名校的形成也是國家長期支持和傾斜的結果,名校本應由學生公平享有,現在卻只為少數人服務。”朱永新闡述此弊時說。
其次,“假民辦”客觀上“推動擇校成風,加重百姓負擔”。
作為南通市百貨公司一名售貨員,前文所述王新月薪僅600元,丈夫在一家國企上班,月薪 1500元。接受采訪時,王新擺出今年“民辦”學校的“時價”來說明她身上的教育負擔:今年小學階段的崇川和靜海小學的“學費”分別為13200元或12000元;中學階段的崇海和濠河中學分別為22800元或13200元;高中階段是通中和一中,如果分數不夠,“想要進去視考分而定,差得較多得繳七八萬元,只差幾分也得三四萬元。”
近十年來,為給兒子存下一筆教育經費,王新的丈夫每天只能喝一瓶價格2元以內的啤酒,她自己穿衣服從來不敢講品牌。“家里就是再困難,也得讓孩子上個好學校。”王新說。
“假民辦”的另外兩項弊端在于加劇教育不均衡,并遏制正的民辦教育。
家長王新說:“你可以選擇不讀這些民辦學校,但是公辦學校的質量肯定不如民辦,不止是校舍看上去破舊,就連這些學校老師的工資都比民辦學校少一大截。”
南通教育界公認的另一個事實是,公辦的躍龍中學所舉辦的“民辦”濠河中學,已有兩屆畢業生,其重點高中入學比例遠超躍龍中學。一位學生家長個人認為,這是躍龍將好的師資用于濠河的必然結果。
熟悉南通教育的多位人士證實,在義務教育階段,南通市區曾先后出現過3家真正的民辦學校———江東學校、新世紀學校、外國語學校。
此3所學校創辦于上世紀90年代后期,均由真正的民間資本投資興辦,自建校舍,自聘教師。3年前,隨著外國語學校的關閉,南通市3所“真民辦”全部停辦。
目前“國有民辦”的崇海中學初中部所在的崇川路9號,即為原外國語學校。崇海現在使用的校舍等,均為外國語學校時建設而成,從建筑規模看,外國語學校顯然一度雄心壯志。
一位業內人士一語道破:“真民辦”辦校時“假民辦”即已出現,“假民辦”背后是名校名師,而“真民辦”沒有這些背景,收費卻與“假民辦”相差不多,怎么可能競爭得過“假民辦”?